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调查公司调查取证务必把握核心要素
深圳调查公司调查取证务必把握核心要素
文章作者:admin 上传更新:2021-07-14

深圳调查公司调查取证务必把握核心要素。证据是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的关键因素。充足、确凿的证据是实施行政行为的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必须调查收集充足、确凿的证据,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均有证据支撑。


案例


一、某年某月某日,某县交通执法机构在对一“黑车”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决定,当事人缴纳罚款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在诉讼中,执法机构提交该行政处罚案卷作为证据,其中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有驾驶员的《询问笔录》、两名乘客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笔录》,三份笔录中对驾驶员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无证)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足,但却没有其从事经营行为的证据材料,三份笔录中均未涉及驾驶员与乘客之间交易行为的表述。故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


二、某年某月某日,某县交通执法机构在对一“非法改装”调查取证后,依法作出了罚款8000元的决定,当事人缴纳罚款后以证据不足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在诉讼中,执法机构提交该行政处罚案卷作为证据,其中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有驾驶员的《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录像资料,三份笔录中对驾驶员加高车厢栏板200MM的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足,但却没有《道路运输证》载明的该车外廓尺寸的证据材料。法院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该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两个案例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没有抓住违法行为的核心要素收集证据,从而造成败诉的后果。违法行为的核心要素是什么呢?这就需要我们准确掌握并把握法律规定,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非法经营”、“黑车”,规范的法律语言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其核心要素包括两个:


一是未取得许可,二是从事经营,所以,在收集证据时,务必要抓住这两个核心要素,缺一不可。又如,“非法改装”,规范的法律语言为“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其核心要素也包括两个:一是擅自改装,二是已取得《道路运输证》,在收集证据时,一方面我们要注重其擅自改装的事实,另一方面也要比对《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再如不按核定的线路行驶,核心要素也是两个:一是核定的线路;二是行驶的线路。等等。


所有的违法行为均是如此,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该违法行为的法律语言,从中分析其核心要素,进而在收集证据中做到有的放失,确保我们的执法行为有法律依据、事实根据。